事后想起来,托尼斯塔克还是想扇自己一巴掌。

    但彼时,刚收到布鲁斯韦恩请柬的那个托尼斯塔克还对日后的闹剧一无所知,只是神情莫测地把玩旧友寄来的信件。黑底金字、官方措辞、只有名字是有人亲手用笔尖沾着放足金粉的墨水写下的。

    托尼一眼就认出那是阿尔弗雷德的字迹,浮夸的大卷、拖长的金边,带着哥谭黑暗老牌的作风和英国人的骄矜气质。与他家快要超脱时代、先进冰冷的科技感格格不入。一眼就让托尼想起复古华美、冷清无人的韦恩庄园。

    用旧友来形容他和布鲁斯韦恩的关系并不准确。

    十七岁之前,布鲁斯韦恩不过是小时候宴会上遇到过的讨厌小孩,一个遥远的名字,与众多不重要的名字叠放在一起,托尼都不会费心去想起这几个字母。

    十七岁之后,他俩是大学同宿舍的宿友,这个名字不得已地被他记住了。

    再过了一年,他们是狼狈为奸的情人,一起逃课,一起酗酒,一起用期末作业嘲笑无能的老师还能拿到A,这个名字被托尼用嘴唇和眼睛记住了,成了他身体纹路的一部分。

    他有一阵子很确信,要是用放大镜来看他的肌肤,肯定能看见一串长成“BruceWayne”形状的褶皱,不是在他的胸口就在嘴唇上,要是没有,那就指定是被那混蛋摸平了。

    但没关系,托尼不介意,因为他知道布鲁斯韦恩身上指定也有他的名字,也别费心去找,比布鲁斯磨掉他身上的字更早的,他就把行字摩擦地变形了。

    若是托尼再大一点,他就能明白布鲁斯韦恩和他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是多么珍贵,不是因为他们彼此的身份,只是因为那是两个还没被社会打磨过的年轻人以自己最尖锐的模样建立起来的赤忱感情。幼稚、可笑、单纯。

    但那时他太年轻了,布鲁斯也是。

    交往的第二年,他们以一场在整个学校师生面前的质问结束了这场关系。

    说实在的,这场质问最开始还挺有意思的,托尼不停地说俏皮话,不想让场面那么难堪。但布鲁斯韦恩一直不说话,对每一问题都保持不沟通的态度,惹得托尼歇斯底里起来。

    到这为止,这故事就没意思了。

    更没意思的是事后罗迪还听信了托尼的片面之词,带了一波人去找布鲁斯韦恩的麻烦,结果十几个人一起进了医院,乖乖地接受学校的惩罚。

    托尼勾着罗迪的打了石膏的胳膊哈哈大笑,拍着大腿叫酒吧里的姑娘都来给这位英雄敬酒,心里却想着,等布鲁斯回学校,他一定要好好嘲笑他。

    但他没等到。

    布鲁斯回家待了两天,消失在哥谭的大街上。

    人人都说布鲁斯韦恩死了,托尼不信,但也没辙,韦恩家的资产都已经转移到那位老管家名下。干瘦的老人站在那个属于他,却依旧叫韦恩的冷清庄园前,依旧叫他少爷。

    托尼此时想起一件有点逗趣的对照:斯塔克家没了个英国管家,而韦恩家只剩下一位英国老管家。

    他开玩笑,既然阿福不想拿着这些钱当老爷,干脆去斯塔克家当管家。

    阿尔弗雷德摇摇头,眼睛里忽然浮现一种复杂的光彩,注视着托尼像是注视着一个三岁的顽童。

    不知怎的,托尼忽然感到一阵难堪,像是阿福一下透过现在的托尼,看到了一岁的那个棕发小傻子抱着埃德温贾维斯叫爸爸的滑稽场景。

    托尼驾车离开了韦恩庄园,把整个哥谭都甩在身后,并且再没回去过。

    其实也没几年,现在回想起来却总觉得不清晰,大学后的纸醉金迷和更为钢铁侠给这些记忆蒙上两层纱,朦朦胧胧,模模糊糊,清晰的线条都消隐成各色的朦胧色块,仿佛托尼在用万花筒窥探另一个世界的事情。